房屋设计属于服务业中的建筑设计服务,根据中国现行的增值税政策,它被归类为“建筑服务”税目下的“工程服务”子项。
具体来说,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1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附录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的规定,建筑设计服务属于“建筑服务”税目的范围。其中,“建筑服务”是指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、修缮、装饰,线路、管道、设备、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。包括工程服务、安装服务、修缮服务、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。